杭州东步科技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中心
      综合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cndbw.net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海外代购食品无中文标签 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分享到:
      来源:杭州东步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08 12:27:01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境外代购以价廉、海外获倍方便、代购快捷博得国人喜好,食品随之而产生的无中文标纠纷也层出不穷。近日,签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代购而引起的赔偿纠纷,最终买家获得十倍惩罚赔偿金60220元。海外获倍

    记者了解到,代购赵某先后4次通过淘宝网购物平台在李某所经营的食品淘宝账号为“A”的店铺购买商品名称为“澳洲unichi玫瑰果精华美白液口服液提亮肤色搭配VC美白丸10瓶/盒”的商品,其中除一订单从香港发货外,无中文标其余皆自深圳、签消广东等境内发货,赔偿且李某在赵某下单当日即发货,海外获倍商品总价款为6022元。代购上述商品外包装均为外文,食品无中文标签。

    赵某认为李某系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主张退还全额购物款外,同时主张十倍的惩罚性赔偿60220元。李某认为,其提供的是代购服务,双方之间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赵某并非真正消费者,故请求驳回赵某的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讼争物品原产地是澳大利亚,但发货地除一单从香港发货外,其余皆从境内发货,下单当天,李某即发货,客观上当天内无法完成从澳大利亚到发货地的物流,主观上也无必要,故李某非代购,二者间实为买卖合同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

    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本案讼争商品没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文标签、说明书,也没有可以证明涉案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文件,故法院认定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故支持其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请求。

    据此,法院判决李某退还赵某货款6022元,赵某应同时将所购商品全部退还李某;李某支付赵某赔偿金60220元。

    承办本案的金山区人民法院亭林法庭法官干华丽表示,本案审理的难点主要是代购涉及法律关系的认定。代购分为两种,一为现货代购,一为非现货代购。现货代购是代购者已经从海外购得货物,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在买家下单后,即可发货,其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关系。非现货代购,是指代购者尚未从海外购得货物,在买家下单后,需按照买家指示采购货物并发送至买家手中,其法律关系为委托合同关系。

    两种法律关系在瑕疵担保义务上的区别是,买卖合同中出卖人需要对其出售的货物质量问题负瑕疵担保责任,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尽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后,无需对货物质量负瑕疵担保责任。本案为买卖合同关系,李某应当负瑕疵担保责任。

    此外,《食品安全法》第92、96、97条对于进口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专门规定,如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并按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外包装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信息等。本案中,代购的食品既未经检验检疫并附随资料,外包装也无中文标签,显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李某在网上销售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其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故应当承担“退一赔十”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47
    上一篇:广西柳州22家医疗器械网店涉嫌违规经营被调查
    下一篇:太平鸟童装店销售不合格产品 被罚7234元

    相关文章

    • 江苏宿迁启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浙江丽水开展“阳光工厂”现场体验活动
    • 福建厦门:立案查处两起涉“冰墩墩”案件
    • 陕西西安:以训促学提技能,全员学法强监管
    • 白砂糖还原糖分项目不合格 厦门意品味公司被责令整改
    • 福建:金拱门煎炸用油等35批次食品不合格
    • 关注校园食品安全 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培训
    • 广西启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 江苏宿迁启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重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改革实现“领跑”

    友情链接: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制止餐饮浪费
    • 广西罗城:12315解决涉老消费纠纷 消费者点赞赠锦旗
    • 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
    • 北京:“两新”群体市场监管哨兵驿站揭牌
    • 2024年江西市场监管工作成效斐然
    • 浙江杭州:“一键和解”促进异地消费纠纷高效解决
    • 安徽淮北: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改革
    • 福建:“五轮驱动”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
    • 北京东城: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福建:“五轮驱动”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
    • 山东省行业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普法培训暨座谈会举行
    • 吉林敦化:专项治理涉老用品市场虚假宣传
    • 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两地联手共筑旅游监管防线
    • 福建莆田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
    • “特供酒”专项治理
    • “小个专”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 陕西三原:监管与服务并重 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 浙江“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
    • 稳扎稳打创新不怠 放心消费锡城无忧
    • 福建莆田开展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捐赠活动
    • “特供酒”专项治理
    • 惠民生促消费•前瞻报道
    • 北京丰台:“你点我检”守护食品安全
    • 北京海淀:开展果品市场整治 守护果篮子安全
    • 宣称“猪粪治大病” 黑龙江一家健康咨询室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 广东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现场抽检直播活动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安徽宿州:“三长”走流程 “挑刺”优服务
    • 黑龙江佳木斯开展盲盒产品专项检查
    • 吉林辽源: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见成效
    • 广西龙胜:拧紧安全阀 守护不放松
    • 浙江杭州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
    •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元旦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 北京延庆:查获假冒伪劣“南孚”电池9008粒
    • 北京丰台:“你点我检”守护食品安全
    • 福建厦门:持续巩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成果
    • 浙江“双打护企”百日执法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万余件
    • 宣称“猪粪治大病” 黑龙江一家健康咨询室因虚假宣传被处罚
    • 广西灵山:跨省网购新车“变”事故车 市场监管部门助力维权
    • 北京延庆:查获假冒伪劣“南孚”电池9008粒
    • 广西桂林:助力“会仙板鸭”香飘更远
    • 优化营商环境
    • 福建多地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 “特供酒”专项治理
    • 北京抽检玩具及学生用品 下架60批次不合格产品
    • 惠民生促消费•前瞻报道
    • 辽宁:抽查加油站1764家 处理不合格加油枪14把
    • 福建厦门强化化妆品网络监管 线上线下共筑安全防线
    • 广西兴业开展腌腊肉制品专项检查
    •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广告执法案卷交叉互评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杭州东步科技有限公司   sitemap

    0.1211s , 9174.578125 kb